各单位:
凭据《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科委、市财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计划的通知》(京人社专家发〔2014〕190号)和市教委相关要求,现就开展2016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推荐事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规模和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规则,在北京市所属单位和行政区域内非公经济单位中从事基础科学研究事情,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一定的学术造诣、严谨的科学思维、敏锐的专业洞察力和较好的国际交流能力,在业内具有良好声誉并获得认可;能够紧跟本事域的生长趋势,并具有连续的立异能力;近年来取得的立异性科研结果,对学科生长具有重要作用。
(二)有较好的生长计划、组织领导和协调相助能力,注重团队人才培养,能够领导团队开展科学研究;或作为北京学者立异团队主干成员,对团队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已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北京市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和“北京市高条理立异创业人才支持计划”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的,不再入选市级人选。
二、报送质料内容
请各单位于4月26日前将以下质料报送人事处:
(一)《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人选一览表》电子版。
(二)《北京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候选人情况挂号表》纸质版3份及电子版,纸质版由申报人签名。
(三)相关证明附件质料电子版1套(文件夹名称为推荐人选姓名+附件质料)。《北京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候选人情况挂号表》内填写的奖励、荣誉、担负重大项目等,需有证书、项目书等扫描件做证明,证明质料需与填写内容完全一致。报送质料应不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
联系人:杨旻
联系电话:68984575
办公地点:阜成路校区综合楼318室
电子邮箱:rsc@pub.btbu.edu.cn
附件:
人事处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