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凭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事情计划(2009年11月16日修订)》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期末聚集性运动开展相对集中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勤学校聚集性运动甲型H1N1流感防控事情通知如下:
一、本着“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尽量减少组织大型聚集性的运动。必须举办的聚集性运动,要求主办单位坚持“谁举办、谁防控、谁测温、谁卖力”的原则,制定防控预案,细化防控步伐。教务处、后勤治理处、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等部分要做好应对期末集中温习、考试的防控预案。
二、落实聚集性场合的防控步伐。一是在室内开展的运动,加入人数不凌驾可容纳人数的一半;二是减少集中运动的时间;三是严格落实入场测温、场内通风、签到备案等防备步伐。组织教职工集中培训的有关单位要积极落实各项防控步伐。组织外出开展聚集性运动的单位要参照以上要求,严格做好各项防控事情。
三、要继续坚持“全面预防、有效控制”和“想到最困难、做到最圆满”的事情要求,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卖力制和责任追究制,增强学期末聚集性运动的治理和督导检查,最大限度地控制疫情在学校的群体性暴发蔓延,切实;た砭藿成纳硖褰】岛脱5哪静稳定。
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12月8日